本报长沙讯 躲在防空洞,造假硬币190余万枚,昨天上午,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伪造货币案进行宣判,其中唐承平与  李跃球被判处无期徒刑(首领刘登平被判死刑,缓期2年执行)。 
 
  审理查明,2005年8月,刘登平、刘文德(均已判刑)商定共同出资,到长沙租场地伪造一元的硬币,唐  承平、李跃球等人听说后相继出资入股,参与制造。当时租借的名义是种食用菌。唐承平出资0.8万元,负责购  买原材料及模具,并销售假币;李跃球出资3.2万,负责买伪造假币的原材料、成品托运和机器维  护。
 
  伪造面值为一元的硬币,李跃球等人以0.4元每枚的价格销售,并以4000元/月的工资,
Herve Leger Dresses,雇了几名工人轮流操作机器生产假币。从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案发,他们共造假硬币194.2万  枚。
 
  记者任文婧 通讯员胡淋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