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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ew Full Version : 男子因女子不愿合租房屋将其杀害焚尸(图)


henyun9007
04-27-2011, 01:35 PM
吴某某指认焚尸现场

  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桥西侧桥洞下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女尸,济南警方寻踪觅迹,很快将杀人焚尸的犯罪嫌疑人吴 某某抓获。令大家深感意外的是,引发这起惨案的原因,仅仅是小杜(化名)不把房子租给吴某某。昨日,济南警 方公布了这起重大恶性案件。

  桥洞下发现被焚烧女尸

  尸体附近有三枚可疑足迹

  11月17日凌晨4时20分,槐荫公安分局接到报案:在槐荫区党杨路腊山桥西侧桥洞下发现一具被焚女性 尸体。接警后,槐荫分局领导带领民警立即前往报案地点开展先期工作。由于案情重大,济南市警方迅速成立“1 1・17”杀人焚尸案专案组。经现场勘查发现,死者系一名青年女性,被焚烧后已经面目全非,无法辨认;尸体 头部覆盖一块白布,上面有大量血迹;左手戴一块“RADO”牌女士石英表;在尸体附近有三枚可 疑足迹。

  尸体从何而来?由于尸体被焚烧,同时现场遭到严重破坏,能够提取的痕迹物证少,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 。专案组经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的情况综合分析,死者颈部有明显伤痕,系被他人致死然后焚尸。

  随后,专案组迅速部署开展工作:一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外辐射,对范围内的村庄、建筑工地、居民区、商 业区全面排查,查找发现焚尸过程和提供有关线索的人员;二是结合案发现场地理位置,调阅现场周围交通、加油 站等处监控录像,努力发现嫌疑车辆和可疑人员;三是走访途经案发现场的出租车司机,积极寻找目击者;四是通 过新闻媒体,依托相关信息查询系统,采取张贴通报等措施,拓展线索途径,全面查找尸源;五是对现场遗留的衣 物、手表等物品,顺线追查,力争发现突破口。

  多方努力锁定嫌疑人

  KTV歌城内将嫌疑人抓获

  11月19日16时,济南某商务会所服务人员马某看到报纸上的寻人启事后,到槐荫分局四中队报案:11 月15日12时许,其朋友小杜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后,称与对方一起找律师咨询法律事宜帮自己男友打官司后外 出至今未归,其穿着、发色等体貌特征与死者相似。

  专案民警快速反应,在小杜租住房间内的生活用品中提取DNA检材,与死者DNA进行比对,作出同一认定 的结论,确定死者就是小杜本人。通过细致工作,发现与死者最后联系的吴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而且经查,吴某 某是济南市槐荫区人,在1999年、2003年曾分别因强奸、盗窃被判刑。

  当晚11时许,专案组连夜部署开展对吴某某的抓捕工作,专案组调集20余名警力,分头追查吴的活动踪迹 和可能藏身落脚的场所。经过彻夜紧张工作,11月20日凌晨7时,专案组在历下区文化东路某KTV歌城内, 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一举抓获。

  因不租给房子感觉被“耍弄”

  准备报复引发血案

  面对警方,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态度顽固,拒不交待犯罪事实。在侦查员强大的政治攻势之下,吴某某缴械投降 ,最终如实交代了其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。原来,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与死者小杜在某KTV打工期间结识,期间两 人及对象曾短期合租住房,2010年9月,准备结婚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找到小杜,要求与小杜再次合租房子, 当时小杜满口答应,可是不久却反悔并予以拒绝。吴某某恼羞成怒,感觉被杜“耍弄”了,便准备报 复。

  11月15日中午,吴某某以帮小杜男友找律师为由,打电话约她到其位于槐荫区某小区的家中,质问杜不守 信用,二人争执过程中吴将杜摔倒在地,用脚踩住杜的脖子致其口吐白沫、窒息死亡,之后将死者尸体藏匿于卧室 的床下。

  11月17日凌晨3时许,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将杜尸体运送、抛弃于到党杨路腊山河桥 下,并从加油站买来汽油,17日凌晨4时,吴某某用打火机引燃洒在死者尸体上的汽油,使尸体完全烧焦,后驾 车逃窜,ghd purple (http://www.ghdsalec.com)。

  目前,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  通讯员 许树强 张新红 孙康

  记者 孙晓伟 摄影 潘炳